新闻资讯

/

NEWS

首页 > 新闻资讯 > 和农动态

当前位置

怀孕母猪的药物禁忌
发布日期:2024-02-27  来源:和农牧业集团  发布:admin

关于怀孕母猪的用药问题大家都会特别慎重,如何用药,详情如下:

1、利尿药物

由于利尿药物会引起子宫脱水,导致胚胎脱离,所以速尿(呋塞米)在母猪妊娠早期(45天以内)禁用。

2、解热镇痛药

保泰松(布他酮)毒性大,易造成胃肠道反应,肝肾损害。水杨酸钠、阿司匹林具有抗凝血作用,易促发流产,故应禁用。其他解热药物可按量应用,不能随意加大用量。

3、抗生素类药物

链霉素对胎儿毒性大,易导致弱仔,应尽量避免使用;替米考星注射液对胎盘穿透力极强,易导致流产,应禁用此类药物。


4、激素类药物

如丙酸睾丸素、乙烯雌酚、前列腺激素、地塞米松等药物易导致流产,应禁用。但氢化可的松可酌情使用。

5、拟胆碱药物

如氨甲酰胆碱、毛果芸香碱、敌百虫等药物易导致子宫平滑肌兴奋性增强,应禁用此类药物

6、子宫收缩药

如催产素、垂体后叶素等药物可引起怀孕母猪流产或早产,应禁用此类药物。

7、降压药

如利血平等药物胎盘穿透力极强,易导致流产,此类药物孕畜应禁用。

8、某些中药

如红花、当归等,具有兴奋子宫的作用,易引起流产,早产;大黄、芒硝、巴豆可通过刺激肠道反射,引起子宫强烈收缩,导致流产、早产,故不宜使用。

上一篇:热烈祝贺和农牧业集团本方商学院第三期新员工培训圆满结业
下一篇:热烈祝贺和农牧业集团本方商学院第三期新员工培训圆满结业
走进和农 / 人力资源 / 新闻资讯 / 联系我们

返回顶部

全国免费咨询热线


+地址:长春市合隆经济开发区302国道599公里
+传真:0431-83443666
+邮箱:group@henong.com

 版权所有 和农牧业集团 吉ICP备14006339号